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

“若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?——艾未未作品一览(朱苓)

去年段炼让我写一篇关于中国艺术家抄袭/模仿西方艺术家的文章,我在文章里区分了几种不同形式的抄袭/模仿。一种是暗中抄袭/模仿,稍做修改,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(如蔡国强的《撞墙》模仿博伊斯的《狼群》)。 另一种是公然的抄袭/模仿,抄袭/模仿者公开承认他的榜样是谁,美其名曰是用当代手法“演绎”,仿佛这样就能将他挪用他人劳动果实的行为合法化(如缪晓春 “演绎”米开朗基罗)。还有第三种情况,很多朋友称之为 “撞车”,也就是说是“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”,纯属冤枉。但我个人认为,即使当事人确实是无心,那也只能说明两个问题——1. 他对美术史了解不够,自己在炒别人的剩饭都不知道 2. 他的作品概念太简单,太容易被别人想到。这样不管是有心无心,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——即当事人是位二流艺术家。    我上一篇关于艾未未的文章《艾未未——中国艺术的悲剧》,有些朋友批评我攻击艾未未人太多,讨论作品不够。这个批评我接受,所以今天再开个话题,希望能和大家讨论讨论艾未未的作品。(不过话又说回来,上一篇文章批评我的朋友,没有一个回答我的问题,即艾未未的“茶房”比德国的圣诞美食“蜂蜜蛋糕房”高明到哪里去。)    艾未未的 “艺术”作品,涵盖了我在上面所列举的三种情况,下面有图为证。至于这些“雷同”到底是有心还是无心,只能请各位朋友自己定夺。如果都是有心的,那说明艾未未创作“取材很广”,连个足球模型也不放过;如果都是无心的,那我只能说艾未未是中国艺术最冤的冤大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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